会计题库
全国会计资格考试专业平台
题目
资料
资讯
VIP会员
登录
|
注册
首页
题库练习
题库大全
智能组卷
模拟考试
历年真题
试卷大全
考试资讯
学习资料
首页
题库大全
题目详情
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下列哪些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
A.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B.
债务人存在隐匿资产行为
C.
债权人会议决议通过债务人重整申请
D.
债务人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
优质解答
答案
AD
解析
依据《企业破产法》第70条,重整申请可由债务人或债权人提出。债务人提出需符合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或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情形。债权人提出需经债权人会议决议通过。选项B属于破产清算的法定事由,选项C表述错误,债权人会议无权直接决议重整申请。
单题解锁
支付 ¥9.90 即可查看此题答案和详细解析
立即支付
科目:经济法
题型:多选题
难度:中等
来源:AI生成
上一题
下一题